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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你看的那些貨櫃作品裡,唯一一個讓我覺得「確實有以創作的實體方式」表現的只有那個封入貨櫃中的柏油路面;有些或者是過於牽強,或者是可以用其他方式處理。那個封起的方式也構成一種島,用方整的形狀把一大塊空間挖出一格來,然後製成標本,那就是貨櫃裡的東西:一個一般性的路的標本。我甚至想,這個概念可以用更細緻、更大規模的計畫來呈現,即不以「普通的路」作為主題,而是用各個路段、不同時間的情況來製作標本,例如「AM 04:00 信義路一段」、「PM 10:00 溫州街」 標本……

由於路本來是要讓人經過的,刻意以封閉的方式來製作時,路的意義就被破壞了。「不能經過的路」、「哪裡也不連接、無法到達的路」像這樣的悖論。讓事物經過的路反而成為事物,而我們則從路的「外面」經過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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